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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西北大学国际研究生

招生与培养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1、问:国际学生联系我,想要攻读硕士/博士课程,应如何处理?

答:国际学生在申请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过程中(中、英文授课项目),我院要求学生先与导师取得联系。导师从专业背景角度审核学生材料,若同意接收,给学生签发同意接收函(导师接收函模板请见附件)其他入学申请等问题,请让学生直接与我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电话:029-88302373  88302918

Email:tonwu@nwu.edu.cn crystalhe0917@163.com


2、问:各培养院系何时获知最终录取结果?

答: 第一阶段 预录取  每年4月中旬,我院将初选后的国际学生名单及资料送至各培养院系进行审核排序,综合当年招生及奖学金计划,形成预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 确定录取名单  每年9月开学初,根据各类奖学金和自费国际学生录取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第三阶段 确定到校学生名单  每年9月30日为国际学生入学报到截止日期,逾期报到学生视为放弃来华,国际学生入学以实际到校情况为准。


3、问:国际学生申请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时间是?

: 1、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博项目)、西北大学丝路奖(博士项目):前一年12月1日至当年3月30日

2、西北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和自费生(硕博项目):1月1日至6月30日


4、问:我校对国际学生培养工作和培养方案是如何规定的?

答:《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0】5号)第七条,留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实行以导师负责制为主的培养模式,针对留学研究生的教育背景或所属国特点,突出个性化的培养原则与思路。

《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研字【2017】4号)第二条,培养单位在参照本学科国内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留学研究生的特点,可为汉语授课和英文授课的留学研究生制订独立培养方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送研究生业务管理部门和留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5、问:我校对国际学生课程教学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第42号令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以及《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0】5号)第七条第二部分课程教学部门规定如下:

留学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按其培养方案执行,专业课程的教学由培养单位组织,公共课程的教学由留学生管理部门负责。

留学研究生的公共课程体系包括:

1)中国概况:必修课,60学时,4学分

2)汉语课:  必修课,60学时,4学分


6、问:我校对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国际学生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要求是?

答:《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0】5号)第十一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做科研成果的要求,但鼓励学生撰写类似的科研报告或总结。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在符合学校要求的核心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7、问:我校对国际学生撰写研究生论文及答辩的语言的要求是?

答:《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研字【2017】4号)第三条,中文授课类留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由中文撰写,包含相应的英文摘要;英文授课类留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由英文撰写,包含相应的中文摘要。学位论文答辩原则要求使用汉语,全英文授课留学研究生可使用英语答辩。


8、问:国际学生的学位申请工作由谁负责?

答:《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0】5号)第十条,留学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工作由培养单位组织,毕业审核与毕业证书的办理、发放由留学生管理部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毕业证书相关信息应报研究生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0】5号)第十四条,获得学位的留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要求与中国研究生相同,统一由培养单位负责整理,交学校档案馆留存。各培养单位还应同时将学位申请材料复印件送留学生管理部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存档。


9、问:我校对国际学生论文送审的规定是?

答:《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研字【2017】4号)第四条,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硕士学位论文送审3份,评阅人由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省外专家;博士论文送审5份,评阅人由5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名省外专家。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按照学校要求执行。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由培养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把关。


10、问:我校对国际学生论文评审的规定是?

答:《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0】5号)第十二条,留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按照普通评审方式进行,由培养单位负责,评审份数及评阅结果处理按学校要求执行,留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至少有二位非我校的教授(一般应为博导)。


11、问:我校对国际学生毕业答辩的规定是?

答:《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0】5号)第十三条,留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我校进行,答辩使用汉语,答辩专家的提问应集中在学术水平的审核和学术问题的探讨上,避免涉及政治敏感问题或留学生所属国的禁忌问题,严禁人身攻击。留学生管理部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应安排工作人员旁听留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


12、问:国际学生的名单和学号如何上报?

答:《西北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0】5号)第五条,被我校录取的留学研究生,由留学生管理部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入学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留学研究生的学号由留学生管理部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编制并报学校研究生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由研究生业务主管部门列入学校研究生名册,下发相关培养单位。


13、问:国际学生硕导、博导的课时量如何计算?

答:参照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对中国学生的硕导、博导的标准,具体由各院系自己调整。

博士:第1-2学期各5学时,第2-6学期各25学时,3年共计110学时。

硕士:学术硕士(理科),3年,90学时;

学术硕士(文科),3年,70学时;

专业硕士(理科),3年,80学时;

专业硕士(文科),3年,60学时。


14、问:在校国际学生是否可以更换专业方向?

答:国际学生到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实因科研方向与导师不符,可由学生本人提出更换专业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培养单位双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