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西北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30日]    阅读次数: []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西北大学为该奖学金的承办单位,自2009年起开始招收该奖学金生到校学习。

 

一、资助对象

1. 非中国籍人士;

2.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 年龄为16-35周岁。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三、申请流程

1.自3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 (cis.chinese.cn)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

2.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3.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

4.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四、申请截止日期为(以北京时间为准):

1.秋季入学项目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5 15 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 截止日期为 5 25 (9 月入学)

2.春季入学项目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11 15 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 截止日期为 11 25 日。(次3月入学)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 HSKHSKK 考分和级别,兼顾国 别等因素择优资助,择优资助,于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五、申请材料

()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 文件。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2021 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 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六、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学生选择校外住宿的,每个月有700RMB的补助。

生活费资助如下:

1.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000元人民币/

2. 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2500元人民币/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crystalhe0917@163.com  tonwu@nwu.edu.com    

电话:0086-29-88302373   0086-29-88302918

传真:0086-29-88303511

邮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西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142号信箱 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9

招生网站:http://sie.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