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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18:34:54]    阅读次数: []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制定与填报工作,保证新学期课程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制定开课计划的基本依据。2013级开课计划按照《西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版)》执行,其它年级开课计划根据新修订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目前,学校正在推动全校通修课程改革,课程方案成熟的院系可探索试行。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际上课周数为18周,开课计划中各门课程应按实际上课周数开课。学科平台课原则上应由教授、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助教应以从事辅助教学工作为主,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得为本科生授课。

   3.为促进教师将精力投入课堂教学,教师每学期为本科生开课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门,每个教学工作日授课不得超过6学时。同时,建议院系在排课时将教师的本科课程相对集中于一个学期,逐步实现教师学术假期制度,保证教师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有一定时间开展科学研究。

   4.为便于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教学工作量核算,各单位应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填写课程类型、课程性质、教学班情况、实验课分班/分组情况等相关信息。开设全校辅修专业的院系应按照开课计划要求一并填报,课程类型注明“辅修”。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准确填写《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并于6月3日之前将下学期开课计划纸质材料(一份)报教务处审定,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

附件: 1.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封面.xls

       2.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xls

                                        教 务 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