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生新生报到流程表
流 程 |
内 容 |
报到注册 |
●请到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111)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照片8张。电话: 029-88303928 |
领取JW201/202表 |
●请到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107)领取JW201/202表黄联。电话: 029-88302373 |
缴纳费 (人民币) |
●请到学院办公室(110)缴纳各项费用:1、学费 2、住宿费。 注意:只能通过银行转账,不收取现金; 电话:029-88303929 |
课程安排 |
●请到教务办公室(115)核实选课情况。电话:88305066 |
入 住 |
●西北大学综合楼住宿,持住宿缴费单以及报到流程表,到后勤管理办公室(116)办理入住手续。电话:88305056 |
体 检 |
地点: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含光北路10号) ●携带材料:1、照片4张(白底2寸);2、护照原件和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 ●体检预约:需要提前在“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体检费:约415元 ●体检时间:8:00—11:00(周一至周五) 电话:029-85407051 |
居 留 许可证 |
地点: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证科(西安公安局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大楼,科技路2号,029-86755622) ●携带材料: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2、护照首页复印件;3、护照签证页复印件(入境日期);4、JW202表;5、学校签证函件;6、学费收据复印件;7、居住登记表复印件;8、体检表 ●签证费:1年以内400元;1年以上2年以内 800元; ●办公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 ●入境30天之内,必须办理签证手续。 |
备 注 |
●所有学生均需要在办理居留许可之前购买保险。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学校不予录取; ●注册报到后,所有新生均需要办理学生证、校园一卡通并注册企业微信; ●新生来校后,应先持个人护照以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手机卡和银行卡(交通银行的卡比较方便); ●持有X2签证入境的学生,不需要办理居留许可,X2签证可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首次签证时间; ●所有学生到校后24小时之内必须完成住宿登记。 |
第一部分 报到与注册
一、新生报到注册,参照报到流程表按步骤完成入学手续。
二、在校生须在每学期开学时(9月份、3月份)报到注册,经查验护照、居留许可有效期并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等手续后方视为报到有效。
三、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老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无故逾期14天未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已缴学费原则上不退,已办理的居留许可或已延期的签证报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注销。
四、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每年开学时,需要先在中国政府奖学金线上系统完成报到,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每学年开学时,须先在奖学金生新、老生注册登记表上签字,后按照报到流程表进行。
五、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事先征得学院的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六、外国留学生《录取通知书》以盖有西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公章为准,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文件均无效。
七、学历生在国际教育学院报到后,还必须到所学专业院系所报到。
第二部分 新生入学教育
学校每学期开学均举办新生入学教育,所有新生必须参加,内容包括:中国法律法规宣讲,校内规章制度介绍,校内外安全教育,国际学生手册学习,留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测试,教务管理,参观学校博物馆,熟悉学校,新生入学教育考试等。
第三部分 体检、居留许可及签证
一、体检
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外国留学生来华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新生在获得《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后才能办理居留许可,如经检查确认患有我国法律规定不准入境的疾病者,应当立即离境回国。
二、居留许可及签证
1.持X1签证来校的新生须在入境后30天内向西安市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居留许可。持X2签证的学生无需申请居留许可,签证停留期以签证注明的入境后停留期限为准,X2签证可延期一次。超过规定时间,将以非法居留受到中国有关法律的惩罚。
2.在学期间,如居留许可上填写的项目内容有变更(比如更换护照),必须在10日内到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3.在校生如需延长居留许可有效期,须在日期结束前三周到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各项手续。如果延期时间临近学期结束,则必须在学校放假之前办理。
4.留学生可以在“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
5.留学生若遗失护照,应立即报告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并向辖区所属派出所报案及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报告领取“护照遗失证明”,再向本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新护照,然后到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重新办理居留许可。
6.来华留学生换发新护照后,应向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告,再去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7.不按时交纳学费的,不给办理签证延期及居留许可。因此导致签证过期的责任自负。
第四部分 国际学生学费管理规则(摘选)
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和西北大学国际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缴费
申请进入我校学习的境外自费留学生均应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标准缴纳各种费用。具体标准由西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制定并报学校与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公布并执行。
1.留学生所缴的各种费用以人民币结算;若以外币汇入,则以兑换当日兑付银行实际执行汇率兑换成人民币后结算。
2.自费外国留学生在开学注册时应当缴清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否则不予办理注册。逾期两周没有缴清费用者,作退学处理。
3.学历生的学费原则上按学年缴纳,进修生的学费可按学期缴纳。
4.所有学历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未修满规定学分,延长学制,需要按照学分交纳学费。
二、退费
1.因故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必须提出申请、结清学校相关费用、缩短居留许可期限后,方可办理退费手续。
2.报到注册之日起30天以内(含30天)办理提出休学或退学,学校收取1个月学费,退还剩余部分学费。
3.报到注册之日到提出退学之日,超过30天,学费不予退还。
4.已预缴纳第二学期学费的学生,第二学期开学前因故不能继续进行学业,可申请退还全额学费。
5.有以下情形之一,学费均不予退还:报到注册超过30天,因为自身原因退学者;触犯中国法律法规或违反校纪校规被劝退、开除者。
三、办理退费手续
1.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2.变更居留许可期限。已办理学习居留许可者,应在递交退学申请后三天内到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变更居留许可期限(不得超过10天)。
3.退费。提交居留许可办理、退宿手续、退换图书资料手续等相关证明原件、原始收据,经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照规定办理退费。
第五部分 奖学金
西北大学面向优秀来华留学生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西安市一带一路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中亚五国奖学金,奖学金申请流程可咨询国际学生招生管理办公室。
所有奖学金生必须参加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评审将取消该生奖学金资格。
相关网址:西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http:/sie.nwu.edu.cn
中国政府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http://www.chinese.cn
第六部分 学业指导
一、学期安排
进修生报到时间:春季为3月1日,秋季为9月1日。学历生以所在院系开学报到时间为准。
二、学习年限
1.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7年;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本科生为完全学分制,在校学习期间如修满全部学分即可申请毕业,期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6年。
2.进修生在校学习期限原则上为半年至一年。
三、学分及毕业
学历生按照专业课程培养方案和要求修完规定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专业院系教务秘书、研究生秘书负责学分和选课信息管理。
四、非学历生课程安排及学分要求
在国际教育学院学习汉语的普通进修生,应该按照学院规定修读课程。如若旷课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则不能参加考试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学习期限延长
进修生学习期满后要继续学习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期限,申请时间是每年6月和12月。学历生延长学习期限需填写申请表,经院系导师签字同意,并报国际教育学院审核,通过者可延期学习。
六、毕业、结业和学位
本科生和研究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总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汉语水平(HSK)达到学校规定级别(中文授课本科生毕业要求HSK5级,硕博要求HSK6级;英文授课的本科生毕业要求HSK4级,硕博生要求3级),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进修生完成进修计划、成绩合格者,发放结业证和成绩单。不参加考试或成绩不合格者,学校仅出具学习证明。
七、成绩单及毕业证书
结业的进修生可到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管理老师处领取成绩单、结业证,毕业的学历生在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八、考试违纪处理(详见《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
1.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依据《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①考试夹带者;
②传递、交换试卷或答案者;
③经确认,桌面、墙壁、身体等地方有本人所写该门课程教学内容者;
④借机翻阅书籍、笔记本或他人试卷者;
⑤私自将试卷带离考场者。
2.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考试无效,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依据《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①请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包括请、替校外人员考试);
②学生在校期间,考试作弊累计达两次者;
③盗窃试卷者;
④已构成作弊,不服从处理,纠缠、谩骂、威胁、恐吓监考或管理人员者;
⑤考试结束后,诱逼、利诱、威胁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干扰评卷者;
⑥利用通讯工具作弊者;
⑦在毕业论文中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
3. 利用其它手段作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 旷课者,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
1. 一学期中,累计旷课10-20学时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20-3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30学时(含3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正常上课按实际授课算;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或集体实践活动每天按6个学时计算)。
2. 连续旷课一周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连续旷课两周以上者,依照学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部分 生活服务
一、医疗服务
1.在华外国留学生必须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保险费为每学期400元人民币,全年800元人民币。
2.学生在报到注册时,应自行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可通过手机端或登录网站购买。
3.疾病门诊。日限额600元,在600元基础上累计(65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85%报销。(0-650元)之间不报销。
4.保险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平安人寿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简介。
5.免责条款
(一)医疗责任(意外伤害医疗、门急诊医疗、住院医疗)责任免除 |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七)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既往症(投保前已患疾病或已存在的症状,保险期间非连续的) |
(八)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性病; |
(九)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分娩等 |
(十一)被保险人因矫形、矫正、整容或康复性治疗等所支出的费用; |
(十二)被保险人健康健查(体检)、疗养、静养或特别护理; |
(十四)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及中国大陆境内私立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
(二十一)留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
6.日常咨询、垫付、理赔电话:4008105119。
7.西安市三甲医院:
医院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学校--医院 |
西京医院 |
陕西省西安市长乐西路127号 |
029-87445507 |
学校西门南侧公交站乘坐10路车在康复路下车 |
陕西省人民医院 |
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
029-12580 029-85251331 |
学校西门对面公交站乘坐21路、504路车在黄雁村下车。 |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277号 |
029-85324555 |
学校西门对面公交站乘坐504路车在子午路下车向南走 |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陕西省西安市西五路157号 |
029-87679309 |
学校西门公交站乘坐10路、205路、506路车在北大街下车。 |
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 |
西安市南稍门南郭路76号 |
029-87800002 029-87892090 |
学校西门对面公交站乘坐21路到南稍门站下车 |
二、安全服务
在西安生活外出时要保管好自己的护照和钱物,平时不要把护照和大量钱物带在身上。贵重物品放在房间保险柜内或安全处。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万一出现问题,要及时报警,同时向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告。
1.报警及紧急求助电话:
警察:110 火警:119 交通事故:122 医疗急救:120
西北大学太白校区报警电话:88302110
西北大学医院太白校区急诊科电话:88302434
2.就餐
留学生可凭校园一卡通、微信等支付方式在校内学生餐厅用餐。
3.银行业务
留学生可以凭本人护照在任何一个银行开设人民币或外币账户,并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在学校周边的银行有: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西安银行。
4.校园设施
校园内有户外的乒乓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学院有健身房,均可供学生们使用。
5.学校周围有超市(人人乐)、邮局、医院、照相馆、书店、餐饮店等,可以满足留学生的需求。
第八部分 注意事项
一、选课、升课
1.开学后第一、二周为选课、调班时间,第三周开始正式考勤。
2.专业课与汉语课有冲突时,不能选修该门汉语课。汉语课每学期都有开设,所以每学期均可选课。
3.原则上,综合课不及格,或者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不得升级。
4.旁听:已获得更高班级上课的资格后,依然可以旁听低级课程。旁听不参与作业提交、考试、课程学分获取,任课老师有权决定是否为该类学生批改作业。
二、成绩构成
1.线下课程:考勤20%+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50%;
线上课程:考勤30%+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40%
2.考勤非常重要,决定了成绩以及是否可以参与期末考试:迟到、请假、早退、旷课都算缺勤。
3.毕业需要学生按照规定完成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专业、汉语以及概况学分,拥有相应等级的HSK/TOEIC证书、完成毕业实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未修满所需学分/未完成全部课程,只能申请延期毕业。
三、论文
1.经常与自己的导师保持积极良好的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论文提交需要导师的同意,因此如果在论文提交前一晚才把论文交给导师,导师有权利选择不看,届时无法提交论文的结果需自行承担。
2.学院查重会使用维普和知网两套系统,论文的内容需要原创,大量引用会导致查重率过高而无法毕业(取消学位的同学,学分获取率达90%可获得结业证书、但不能拥有毕业证和学位证)。请不要使用降重软件,例:quillbot, 以免造成论文重复率过高的情况。
四、留学生管理准则
1.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的活动。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扰乱公共秩序。
2.学校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所有国际学生禁止在中国境内进行传教活动,更不得在校内组织宗教活动,有需要的同学请前往正规宗教场所。
3.尊重其他国家学生的信仰和习俗,应尊重他人、团结同学。
4.所有新生,第一年须在校内住宿。学习满一年后,可向辅导员申请校外住宿,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可到校外住宿。
5.所有国际学生必须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且在报到注册前完成。
6.严格遵守学校请销假制度,如果需要离开西安,提前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7.严禁非法打工,不得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学校提供申请实习签证的帮助。
8.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由个人引起的火灾事故须承担法律责任;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
9.严禁喝酒滋事、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学校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10.请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厨房、卫生间、浴室、洗漱间干净整洁。
11.严格遵守签证办理规定,应在签证到期前一个月前往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签证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签证过期,将会被罚款(500元/天)或拘留。
12.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因服兵役、疾病等原因需要休学的,须办理休学手续,且必须在休学期满后返校就读。超过规定的修业年限,将按照规定清退处理。
13.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守学术规范,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代写论文或买卖论文等现象,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14.宿舍关门时间为每晚11点30分,请按时返回宿舍,如因特殊原因不回宿舍,需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并告知原因。如多次晚归,或者未请假不归者,将按照宿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15.不得私自藏匿、持有公安部门规定的管制器械,如:枪支、刀具、电棒等,一经发现给予开除。
16.不得在房间、厨房、浴室、电梯、大厅、教室等禁止吸烟场合抽烟,违反者按留学生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16.禁止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或警告处分,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对于聚众打架斗殴,组织或领头者给予开除,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参与者,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开除或严重警告处分。
17.凡出现不尊重、顶撞、辱骂、不服从留学生管理人员管教,给予开除。
18.凡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法令,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者,一律开除学籍。
“十不准”
1、 不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2、 不准“从事性交易活动”;
3、 不准“无照驾驶摩托车,酗酒驾驶摩托车”;
4、 不准“酗酒滋事、打架、盗窃”;
5、 不准“吸食、注射大麻、鸦片等毒品”,不准“非法运输,买卖、携带或教唆、引诱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6、 不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私自带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楼”;
7、 不准“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可以根据自己的宗教信仰在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在中国境内进行非法的传教活动;
8、 不准“赌博以及私自藏匿、持有管制器械”;
9、 不准“随意挪动宿舍物品,破坏公共设施”,爱惜公物;
10、 不准违反课堂纪律,请勿旷课,迟到、早退。
学 生 声 明
Statement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知晓学生手册内的所有内容,并承诺遵守手册内所有的规定。I have carefully read and understand all the contents in the Student Handbook, and promise to comply with all the regulations in the Handbook.
学号(Student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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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Sig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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